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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未达标 不准招投标承包工程
发布日期:2007-06-02 14:02:59 阅读人数:195

    4月13日,从召开的武汉市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会上获悉,今后因安全不达标而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企业,将被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一措施的出台旨在维护建筑民工安全。
    为控制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武汉市加大惩处力度:今后凡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企业,不准招投标、承接和承包工程,且不颁发施工许可证。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扣留安全许可证30天至90天。期间,所有施工项目停工整改,仍整改不力的,暂扣期延长30天至60天,直至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此外,产生事故和安全隐患较多的企业将被列入“黑榜”,分批在新闻媒体和武汉建设网上公示,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监控时间为一年。这些受监控企业要接受建管部门执法检查和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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