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会员ID: 密码:
  1. 首页
  2. 新闻中心
  3. 建材市场
  4. 房产信息
  5. 招标投标
  6. 政策法规
  7. 人才供求
  8. 咨询帮助
  9. 银行房款
  10. 团购申请
  11. 家居风水
  12. 加工订货
  1. 企业名录
  2. 图书报刊
  3. 软件
  4. 装饰常识
  5. 装饰图库
  6. 会员申请
  7. 网站加盟
  8. 广告加盟
  9. 关于我们
  10. 留言
  11. 友情连接
分类导航
装饰装修招标
施工承包招标
材料设备采购
工程设计招标
市政工程招标
工程监理招标
其它类型招标
招投标知识
招投标法规
文章搜索
文章阅读排行
· 建设工程招标前的准备工...
·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流...
·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
· 招标投标法的适用对象是...
·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 招标人具备哪些条件可以...
· 招标人应当对哪些相关内...
· 招标人能否对已经发出的...
· 什么是招标文件中的合同...
· 招标人的含义是什么?
· 国家重点项目和地方重点...
· 业主在招标中控制工程造...
· 招标的程序
· 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
·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程序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招投标法规


湖北严格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投标
发布日期:2007-06-02 14:02:58 阅读人数:174

    从2007年5月1日起,湖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将被严格规范,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将饮水安全工程招投标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凡不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的,将被追究有关责任。 
    日前,该省水利厅下发《关于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切实遵守招投标法规和制度。招投标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为依据,按照《湖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组织招投标工作。 
    《通知》规定,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必须进行施工招标,可对多项工程进行集中并合理划分标段进行招标;监理费用超过20万元的单项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工程建设所需管材、水泵、水表等工程材料和机电设备,直管市、县(市、区)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年度项目实行集中招标。 
    《通知》指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投标活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监督,并实行分级管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统一指导,并直接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供水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行政监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管理机构要做到事前核准、事中监督、事后备案,同时认真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还对资格审查和评标工作、管材集中招投标工作等方面作出规定,以规范招标投标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友情连接: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2007 www.hljjzzs.com All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黑龙江建筑装饰网  技术支持:创想网络
黑icp备08100472